摘要: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27日讯(记者 苏益纯 通讯员 吴凡)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快疫情防控期间的经济复苏,满足人民群众汽车消费需求,自2022年5月1日起,对消费者向在龙文区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的9座及以下乘用新车(...
福建省日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27日讯(新闻记者 苏益纯 报道员 吴凡)新闻记者获知,为进一步加速防疫期间的经济回暖,达到广大群众车辆消费市场,自2022年5月1日起,对用户向在龙文区纳统的汽车销售公司选购1.6升以下的排气量的9座以下的乘用新汽车(含纯电动车新能源车),车价价格不得少于5万余元并且在龙文区辖区内上车牌的,给予每辆500元政府补贴;单独顾客限申请一辆,限定1000辆,名额有限,兑完为止。
除此之外,激励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方式丰富多样的线上与线下营销活动,以最大限度让价顾客。对2022年度第二季度逐渐,一季度营业成本增长幅度不少于我区同业竞争平均的纳统汽车销售公司(仅限于汽车),按照其增加量的部分6‰给予奖励,单家公司最大10万余元。奖励资金总量总计不得超过120万余元,若高新企业申报奖励资产数量超出120万余元,按比例分配换算后给予兑付;对2022年度第二季度逐渐,一季度营业成本在全区排在前10位且增长幅度不少于我区同业竞争平均的纳统汽车销售公司(仅限于汽车),给予3万余元奖励(能与增加量奖励累加享有)。政策执行有效期限从今年5月1日起止12月31日,该现行政策由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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